openKylin 项目群开源治理制度
最后修订时间:2024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项目名称
openKylin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系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开源项目,英文全称为OpenAtom openKylin,简称为openKylin或者openKylin社区。
第二条 项目愿景和使命
愿景:为世界提供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的开源操作系统。
使命: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智能桌面开源操作系统根社区。
第三条 项目治理原则
本项目在遵守基金会的章程、《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开源项目暂行管理制度》及基金会知识产权策略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开放治理和运营。
第四条 业务范围
1、探索和构建操作系统产业软件开源生态,促进面向智能时代的基础软件产业发展;
2、提升本项目的技术易用性和可靠性;
3、促进本项目范围内的开源软件推广、使用、宣传、培训等;
4、其他经基金会授权的范围。
第二章 项目成员
第五条 项目成员构成
1、捐赠人:经openKylin委员会认可,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开源治理协议》,从事或支持开源事业并签订《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或《openKylin项目参与协议》并持续参与本项目开源治理的企业、学术机构、非营利组织等法人。
2、社区贡献者:签署本项目《组织贡献者许可协议》,参与本项目贡献和社区建设的企业、学术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等法人。
3、个人开发者:注册并使用openKylin社区资源,签署本项目《个人贡献者许可协议》,并参与本项目贡献和社区建设的自然人。
第六条 项目捐赠人
本项目捐赠人包括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白银捐赠人、特别捐赠人;战略捐赠人不超过2个、钻石捐赠人不超过5个、特别捐赠人不超过5个、白金捐赠人不超过9个,白银捐赠人数量不限。
(1)战略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2)钻石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3)白金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连续捐赠至少2年并实际履行;
(4)白银捐赠人: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专项资金捐赠协议》,承诺向基金会定向捐赠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年用于本项目并实际履行;
(5)特别捐赠人:系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学术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且在本项目业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对openKylin项目有重大开源技术贡献。特别捐赠人与基金会签署《openKylin项目参与协议》,在前述参与协议有效期内应每年至少投入专职技术人员120个人月参与项目贡献,且每年向openKylin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
第七条 参与项目治理
1、战略捐赠人:
(1)可提名一名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或行业影响力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
(2)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主席或副主席候选人;
(3)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4)可提名一名执行总监或副总监候选人;
(5)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首届除外)或副主任候选人;
(6)可参与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生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
(7)可提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提名一名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
(8)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9)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10)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1)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4)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5)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2、钻石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副主席候选人;
(2)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3)可提名一名副总监候选人;
(4)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5)可参与生态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生态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6)可参与本项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新增专项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7)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8)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9)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0)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1)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4)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3、白金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
(2)可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
(3)可申请创建SIG组,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4)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5)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6)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7)可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8)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9)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0)可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1)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4、白银捐赠人:
(1)可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
(2)可申请创建SIG组,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3)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4)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5)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6)可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7)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8)可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9)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5、特别捐赠人:
(1)可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并委派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该委员代表同时为副主席候选人;
(2)可参与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3)可提名一名副总监候选人;
(4)可参与本项目技术委员会,并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5)可参与本项目生态委员会,并提名一名代表参选生态委员会;
(6)可参与本项目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各提名一名代表参选新增专项委员会;
(7)可优先参与社区生态拓展,包括生态适配、应用上架及预装集成等;
(8)可对本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
(9)可优先参与本项目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10)可获取咨询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1)可获取openKylin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2)可获取技术委员会推送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
(13)可优先获取本项目刊物和技术资料;
(14)可作为捐赠人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及宣传。
6、如捐赠人出现以下情形,基金会有权中止或终止该捐赠人继续参与本项目所有治理活动并进行公示:
(1)捐赠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捐赠人严重违反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本治理制度要求;
(3)捐赠人严重违反本项目相关协议约定;
(4)其他需要中止或终止捐赠人继续参与本项目治理活动的情形。
第三章 项目治理架构
第八条 项目治理架构概况
本项目治理组织中设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技术发展和战略方向的指导。
本项目治理组织中,openKylin项目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openKylin委员会”)为本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重大决策。openKylin委员会设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一名,openKylin委员会副主席八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为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与openKylin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共 同 指 导 openKylin 委 员 会 决 策 的 执 行 。 openKylin 委 员 会 设openKylin项目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在openKylin委员会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关职权,并定期向openKylin委员会汇报决策项。
openKylin委员会设openKylin社区项目办公室,负责执行openKylin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并负责本项目例行运作和管理。在社区项目办公室内,设项目执行总监一名,副总监三名,负责openKylin委员会的各项决议的执行及本项目日常工作的开展等;设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协助openKylin委员会与基金会秘书处的沟通与协调等;设财务与法务若干名。
openKylin委员会设技术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技术决策;设生态委员会,负责“openKylin”品牌宣传和生态拓展等工作。
本项目组织架构如下图:
第九条 openKylin委员会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组成
openKylin委员会由本制度规定的相关捐赠人组成,是本项目所有业务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会秘书处对openKylin委员会委员提交的其代表的履职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对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进行任命。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享有openKylin委员会表决权和投票权,负责处理openKylin委员会各项事务并对本项目进行开放治理。openKylin委员会委员及其代表对openKylin委员会相关业务决策承担责任。
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的加入退出机制和议事规则应以对各方公平公正、开放平等为原则。
2、参与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相关制度;
(3)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本项目服务;
(4)具有较强的公益责任意识,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5)能够为本项目筹划、捐款、管理做出贡献;
(6)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会相关制度要求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openKylin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修改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由openKylin委员会制定、经基金会审定的项目治理制度是本项目开放治理基本纲领;
(2)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项目资金筹集、财产管理和使用计划,项目年度活动计划等;
(3)制定及调整项目的重大方向,项目的中止或终止;
(4)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决定项目的知识产权授权管理,包括项目名称及品牌等;
(6)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7)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8)选举或罢免执行总监、副总监,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9)听取、审议执行总监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执行总监的工作;
(10)决策成立新增专项委员会,并审议新增专项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11)对项目各下设组织选举的主任进行任命,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12)听取、审议项目各下设组织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下设组织的工作;
(13)针对社区各个机构和人员的日常工作、资产和经费使用情况设立审计及投诉反馈机制,并对相关结论进行处理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14)按需确认聘用全职、兼职工作人员,招募志愿者;
(15)openKylin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合法流程设立、授权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和/或人员承担相应业务职责。
4、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管理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加入:首届openKylin委员会由初始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所委派的代表组成。本项目新增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可委派一名代表加入openKylin委员会。openKylin委员会席位数不超过21席,其中战略捐赠人不超过2席、钻石捐赠人不超过5席、特别捐赠人不超过5席,白金捐赠人不超过9席。
如前述战略捐赠人、钻石捐赠人、白金捐赠人和特别捐赠人存在一个或多个关联主体的,该捐赠人及其关联主体只能有一个实体能成为对应捐赠人而享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资格。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必须为其自身或其关联主体雇员。
本治理制度所称关联主体是指:对于本治理制度中所涉任一法律实体,直接或通过一家或多家中间机构间接控制该实体、受控于该实体或与该实体共同被他人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本款下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控制实体50%以上的股份、股权或表决权,或足以直接或间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退出: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终止。捐赠人代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委派openKylin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向openKylin委员会提交书面通知,可以退出openKylin委员会;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连续2次无故不出席openKylin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openKylin委员会,由委派该代表的捐赠人重新委派openKylin委员会代表候选人。
(3)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的罢免:由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含)发起,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后罢免。
5、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发起及召集方式
openKylin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openKylin委员会例会,或者依据项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1)发起机制:openKylin委员会例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发起并主持,且可委托执行总监主持。openKylin委员会临时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依据项目情况发起,或现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联合发起。
(2)召集方式:openKylin委员会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通知全体委员代表。
(3)openKylin委员会会议须有现有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含委托)三分之二以上(含)出席为有效会议。
(4)不出席会议,也没有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视为缺席,不计入本次会议投票。
(5)与会形式包括现场与会、线上接入等可以核实身份的多种形式。
6、表决和投票
(1)openKylin委员会每个委员代表享有一票投票权。openKylin委员会召开会议决策事项至少需由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半数以上(含)投票通过。openKylin委员会接受委员缺位。为免疑义,若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同时担任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则该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共计享有一票投票权。
(2)投票分为赞同、反对和弃权,并公开记名。
(3)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向主席/执行总监书面说明受托人被授权范围。
(4)如果需要,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决策也可以采用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为投票时间,超过投票时间没有投票的记为弃权,投赞同票的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需要超过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如果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参与投票的委员代表没有超过半数的,则需要重新发起投票。
(5)以下事项需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含)以上投赞同票方为有效:
a.制定、修改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
b.制定与调整项目重大方向、中止或终止项目;
c.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d.选举或罢免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
e.选举或罢免执行总监、副总监;
f.任命或罢免技术委员会、生态委员会等下设组织成员;
g.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品牌授权管理、项目年度活动计划。
第十条 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openKylin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八名。主席和副主席由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选举产生。openKylin委员会接受主席、副主席缺位。主席/副主席作为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在openKylin委员会享有的投票权与其他委员代表平等。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1)战略捐赠人可提名一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2)钻石捐赠人可提名一名副主席候选人;
(3)特别捐赠人副主席席位不超过两个,每个特别捐赠人可提名一名副主席候选人,并由当前所有特别捐赠人提名的副主席候选人通过投票确定参选openKylin委员会的副主席候选人。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由openKylin委员会再次投票选举。
2、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
(2)在项目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3)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基金会相关制度和本项目相关规定。
3、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openKylin委员会会议并检查openKylin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2)提议聘任或解聘法务、财务专职人员或相关负责人;
(3)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生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在选举过程中出现无法裁决的情况,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裁决选举结果;
(4)代表本项目对外进行业务交流、国际交流;
(5)经基金会秘书处和openKylin委员会授权,在被授权范围内代表项目签署文件。
4、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命:
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openKylin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根据基金会相 关 项目 管 理 制度 要求 向 基金会秘书 处提供 履职相关书面材 料 。基金会秘 书处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履职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对其进行正式任命。
5、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
(1)openKylin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含)委员代表提出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
(2)基金会秘书处提出对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
6、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退出:
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如在其任期届满前卸任,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等书面通知openKylin委员会和基金会秘书处。新任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根据本条第4款重新任命。
第十一条 openKylin常务委员会
1、openKylin委员会委员组成
openKylin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openKylin常务委员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代表openKylin委员会行使职权,并定期向openKylin委员会汇报决策项。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两年。
2、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管理
(1)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首先必须是openKylin委员会委员,当其openKylin委员会委员资格丧失时,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资格也自动丧失。
(2)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的退出:适用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退出机制。
(3)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罢免:适用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机制。
3、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会议发起及召集方式
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或者依据项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1)发起机制: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例会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发起并主持,且可委托执行总监主持。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临时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依据项目情况发起,或现有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提议,发起并召开临时会议。
(2)召集方式: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会议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过邮件通知全体委员代表。
(3)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现有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含委托)三分之二以上(含)出席为有效会议。
(4)不出席会议也没有委托他人代理参会的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视为缺席,不计入本次会议投票。
(5)与会形式包括现场与会、线上接入等可以核实身份的多种形式。
4、表决和投票
(1)openKylin常务委员会每位委员享有一票投票权。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决策事项至少需由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半数以上(含)投票通过。
(2)投票分为赞同、反对和弃权,并公开记名。
(3)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向openKylin委员会主席/执行总监书面说明受托人被授权范围。
(4)如果需要,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会议决策也可以采用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为投票时间,超过投票时间没有投票的记为弃权,投赞同票的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需要超过openKylin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如果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参与投票的委员代表没有超过半数的,则需要重新发起投票。
第十二条 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是本项目的指导和咨询组织,咨询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代表若干。咨询委员会委员需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或行业影响力。咨询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代表每届任期两年,无任期限制。
1、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1)向openKylin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提供政策方向、技术趋势、开源规则等方面的顾问建议;
(2)监督和评估openKylin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执行过程和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3)促进社区团体、其他各企业参与准则。
2、咨询委员会委员主任及委员代表任命:
(1)本治理制度生效后,首届咨询委员会主任仍由现任咨询委员会主任担任;
(2)战略捐赠人可提名一名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经咨询委员会主任同意后任命,并向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3)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由咨询委员会主任推荐并任命,并向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3、咨询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代表的罢免:
openKylin委员会或基金会秘书处可提出对咨询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代表的罢免,经openKylin委员会决策通过后罢免。
4、咨询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代表的退出:
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提名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取消;捐赠人提名的委员代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提名委员代表;咨询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代表如在其任期届满前卸任,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等书面通知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和基金会秘书处。新任咨询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代表根据本条第2款重新任命。
第十三条 执行总监、副总监
1、openKylin委员会下设置执行总监一名,副总监三名。
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不得兼任执行总监/副总监,在openKylin委员会不享有投票权。执行总监/副总监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2、执行总监/副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
(2)本项目执行总监为熟悉本项目业务领域的专职人员;
(3)执行总监每半年向openKylin委员会进行述职,并接受openKylin委员会考核。
3、执行总监/副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1)开展openKylin社区治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openKylin委员会决议;
(2)组织实施经openKylin委员会同意后的项目年度活动计划;
(3)协调执行秘书、财务、法务的日常工作;
(4)协调技术委员会、生态委员会等下设组织的运行执行,维护本项目的正常运行;
(5)拟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6)按制度发展本项目成员,支撑资金捐赠执行,辅导新成员融入项目社区;
(7)协助本项目对外进行业务交流、国际交流;
(8)可接受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委托主持openKylin委员会例会或openKylin常务委员会例会;
(9)openKylin委员会授予执行总监的其他职权。
4、执行总监/副总监的任命:
执行总监/副总监候选人由本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openKylin委员会选举确定后,根据基金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履职相关书面材料。基金会秘书处对执行总监/副总监履职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对其进行正式任命。
5、执行总监/副总监的罢免:
openKylin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含)委员代表提出对执行总监/副总监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
基金会秘书处可提出对执行总监/副总监的罢免,并经openKylin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openKylin委员会的罢免决议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正式罢免。
6、执行总监/副总监的退出:
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提名的执行总监/副总监资格取消;项目捐赠人提名的执行总监/副总监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提名执行总监/副总监候选人;执行总监/副总监如在其任期届满前卸任,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等书面通知openKylin委员会主席和基金会秘书处。新任执行总监/副总监根据本条第4款重新任命。
7、技术委员会、生态委员会不受执行总监/副总监的管理,但其负责人应与执行总监定期交流同步相关工作内容,并配合执行总监对该委员会运行执行的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执行秘书
1、openKylin委员会设置执行秘书一名。
执行秘书由基金会秘书处委派,在openKylin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该执行秘书并非openKylin委员会委员代表,在openKylin委员会不享有投票权。
2、openKylin委员会执行秘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
(2)在本项目业务领域内有较好执行力。
3、openKylin委员会执行秘书职责包括:
(1)协助openKylin委员会工作;
(2)协助openKylin委员会与基金会秘书处的沟通与协调;
(3)协助openKylin委员会向基金会理事会定期汇报本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
(4)协助组织openKylin委员会例行会议;
(5)协助执行总监的工作。
第十五条 财务与法务
本项目财务与法务相关事务遵循基金会相关制度要求和流程管理。本项目可以设财务和 法务专 职人员为 本项目 提 供专业的 财务和法务支持。 前述财务与法 务 专职 人员 经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 书处同意后任命,在执行总监的指导下 开展工作,并向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汇报。
第十六条 openKylin专项委员会
openKylin专项委员会即openKylin委员会就本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成立的下设组织,本项目所有下设组织对openKylin委员会负责。下设各组织应按其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相关负责人可按需列席openKylin委员会会议。openKylin委员会下设组织的相关工作流程及重要决议记录应根据openKylin委员会要求在社区中进行公示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存档。
1、技术委员会
openKylin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负责本项目技术决策。技术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六名副主任,委员代表若干。
(1)主要职责:
a.负责本项目孵化、运营过程中的社区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开源社区版本规划、架构看护、特性代码开发维护、版本及补丁规划等;
b.发布和处理社区需求,为开源社区提供技术架构指导和技术决策;
c.组织社区安全工作,及时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响应、处理等工作;
d.处理社区Bug、issue、邮件列表,闭环周期满足开源社区的SLA要求。
(2)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
a.战略捐赠人可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
b.钻石捐赠人可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c.特别捐赠人、白金捐赠人、白银捐赠人可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代表参选技术委员会;
d.技术委员会主任可提名一名SIG组Owner作为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候选人;
e.2名以上现任技术委员会委员可基于SIG组Owner在项目中的技术和代码贡献共同提名一名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候选人。
(3)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代表任命
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基于本(2)款规定从本项目现任SIG组 Owner中提名后,经技术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并向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报备。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投票选举后,由openKylin委员会进行任命,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若出现选举结果无法裁决的情况,则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裁决选举结果。技术委员会接受委员代表缺位。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代表每届任期均为两年,且均可连选连任。尽管存在上述表述,但本治理制度生效后,战略捐赠人不提名首届技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首届技术委员会主任仍由原技术委员会主任担任。
(4)委员代表退出:
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提名的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取消;项目捐赠人提名的委员代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提名委员代表候选人;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向技术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通知,可以退出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技术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技术委员会。新任技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根据本条第1款第(3)项重新任命。
(5)决策机制:
a.技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通过技术委员会会议对需要技术委员会决议的事宜进行投票决策,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
b.技术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技术委员会委员出席方能召开,视为有效会议,与会形式包括现场与会、线上接入等可以核实身份的多种形式;
c.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书面授权受托人投票表决权;
d.投票分为赞同、反对和弃权,并公开记名;
e.在会议上进行投票时,投赞同票的委员代表数量超过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
f.如果需要,技术委员会会议决策也可以采用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为投票时间,超过投票时间没有投票的记为弃权,投赞同票的委员需要超过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如果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参与投票的委员没有超过半数的,则需要重新发起投票;
g.列席技术委员会的人员,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6)技术委员会下设各SIG组
技术委员会下设各SIG(Special Interest Group)是指在技术委员会指导下的特别兴趣小组,负责本项目社区特定子领域及创新本项目的架构设计、开源开发及本项目维护等工作。企业及个人开发者均可向技术委员会提交创建SIG的提案,并申请创建SIG。个人开发者申请创建SIG的,需在openKylin社区中寻找至少2个有共同兴趣及目标的个人后,方可向技术委员会提交创建SIG的提案。前述提案应包括如下要素:创建SIG的业务范围、创建SIG的业务目标、创建SIG的具体职责。技术委员会针对SIG提案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正式批准成立SIG组。
2、生态委员会
openKylin委员会下设生态委员会,生态委员会是openKylin社区的品牌宣传和生态拓展机构。生态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六名副主任,委员代表若干。
(1)主要职责:
a.负责openKylin社区的日常运营,包括网站管理、内容运营;
b.引导openKylin开源操作系统的广泛使用,构建openKylin全球生态;
c.开展各类社区营销活动,推广openKylin开源操作系统和社区,提升openKylin品牌影响力;
d.处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openKylin社区其他事务。
(2)委员代表任命:
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可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或由基金会秘书处提名,经生态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当选,并向openKylin委员会及基金会秘书处报备。生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投票决策通过后,由openKylin委员会进行任命,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若出现选举结果无法裁决的情况,则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裁决选举结果。生态委员会接受委员代表缺位。生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代表每届任期均为两年,且均可连选连任。尽管存在上述表述,但本制度生效后,战略捐赠人不提名首届生态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首届生态委员会主任仍由现任生态委员会主任担任。
(3)委员代表退出:
捐赠人关系终止的,该捐赠人的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取消;项目捐赠人提名的委员代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的,由该捐赠人重新提名委员代表候选人;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向本生态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通知,可以退出生态委员会,由对其进行提名的捐赠人重新提名生态委员会代表;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生态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生态委员会,由对其进行提名的捐赠人重新提名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新任生态委员会委员代表根据本条第1款第(3)项重新任命。
(4)决策机制:
a.生态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通过生态委员会会议对需要生态委员会决议的事宜进行投票决策,生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
b.生态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生态委员会委员出席方能召开,视为有效会议,与会形式包括现场与会、线上接入等可以核实身份的多种形式;
c.投票分为赞同、反对和弃权,并公开记名;
d.在会议上进行投票时,投赞同票的委员代表数量超过生态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
e.如果需要,技术委员会会议决策也可以采用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为投票时间,超过投票时间没有投票的记为弃权,投赞同票的委员需要超过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代表数量的半数方为投票通过;如果在投票启动后2个工作日内参与投票的委员没有超过半数的,则需要重新发起投票;
f.列席生态委员会的人员,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3、新增专项委员会
战略捐赠人和openKylin委员会可以根据本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成立新的专项委员会,新增专项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由openKylin委员会决策,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
(1)新增专项委员会负责在openKylin委员会授权范围内代表openKylin项目完成相应工作。
(2)新增专项委员会代表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openKylin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当选,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项目捐赠人依据其项目开源治理参与方式提名,经新增专项委员会委员代表投票决策通过后,由openKylin委员会进行任命,并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若出现选举结果无法裁决的情况,则由openKylin委员会主席裁决选举结果。新增专项委员会接受委员代表缺位。新增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代表每届任期均为两年,且均可连选连任。
(3)新增专项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主持开展本专项委员会内的日常工作。
(4)新增专项委员会可以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和范围,制定本专项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并经openKylin委员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章 项目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核算
本项目根据基金会财务制度运行。基金会为本项目设置独立的项目核算编码,进行独立的资金归集和预决算管理,项目根据基金会相关要求进行项目收支专项审计。
第十八条 本项目资金募集、财产管理和使用
1、本项目财产来源:
(1)自然人、企业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的限定性捐赠;
(2)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所得;
(3)其他合法收入。
2、本项目财产主要用于:
(1)管理、运营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IT基础设施费用和运营费用、相关知识产权维护费用等;
(2)开展本项目相关开源宣传、活动、培训等;
(3)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志愿者补贴、开发者激励等;
(4)行政办公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会提供给项目管理、运营使用的场地租金、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等。
(5)符合本项目宗旨及制度的其他用途。
3、本项目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捐赠人有权向本项目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项目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4、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1)本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a.完成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规定的宗旨的;
b.无法按照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2)本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基金会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其业务范围内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
a.用于支持本项目下已资助项目的继续开展;
b.用于支持基金会其他开源项目的运营,与本项目同领域的开源项目优先。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须符合基金会的知识产权策略及合规要求。
2、贡献(含引入)到本项目的代码,原则上应以源代码形式提供,且应采用开源许可证。
3、代码贡献者应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签署《贡献者许可协议》(“CLA”)(或《开发者原创声明》(“DCO”))。
4、本项目所有代码及文档原则上应采用开源许可证对外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生效、修改及解释
本项目开源治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解释由openKylin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修改经openKylin委员会投票决策通过后,报基金会秘书处审查核准后生效并试行,试行期至2025年12月20日止。